輸配電價體系包括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12月18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輸配電價改革已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因此剩余的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改革勢必提速。對此,國家發改委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區域電網輸電定價辦法》”)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意見,業內人士認為,這是電網企業在電網環節的收益模式改革提速。
據了解,區域電網是指跨省共用網絡,是省級電網的向上延伸,區域電網輸電價格是指區域電網和相關省級電網所屬的500千伏或750千伏跨省交流共用輸電網絡,以及納入國家規劃的1000千伏特高壓跨省交流共用輸電網絡的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主要服務于遠距離大容量輸電,是共用網絡的必要補充,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是指電網企業提供跨省跨區專用輸電、聯網服務的價格。
國家發改委表示,區域電網承擔雙重功能,既保障省級電網安全運行,又提供輸電服務,因此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在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核準準許收入后,按兩部制電價形式確定。其中,電量電費反映區域電網提供輸電服務的成本,原則上按區域電網輸電線路實際平均負荷占其提供安全服務的最大輸電容量測算;容量電費反映區域電網為省級電網提供事故備用等安全服務的成本,主要考慮提供事故緊急支援能力和對各省級電網峰荷貢獻等因素,在區域內各省級電網之間分攤。
《區域電網輸電定價辦法》提出,輸電線路提供安全服務的最大輸電容量超過其實際平均負荷的部分,反映區域電網提供安全備用服務的能力,因此,考慮區域電網功能差異,設置調整系數K(取值在0.7-1.3),由于東北、西北電網主要以消納新能源和電力送出為主,K系數原則上大于1,適當提高電量電費比例;華北、華東、華中電網主要以保障用電需求和安全為主,K系數原則上小于1,適當提高容量電費比例。
同時,為解決區域電網之間發展不平衡問題,《區域電網輸電定價辦法》還提出,監管周期內,各區域電網因投資規劃調整、輸電量或售電量大幅變化、省級電網承受能力不足等原因,導致區域電網準許收入回收不足時,通過電網企業內部東西部電網平衡調整機制,優先在各區域電網之間進行準許收入平衡調整。
據了解,目前國有電網企業收益主要來自三個方面——電網環節、國際業務和產業、金融服務,隨著各省輸配電價及區域電網輸電價格等相繼核定完畢,電網環節收益將由過去購銷電差價變為“準許成本加收益”,而國際業務和產業、金融服務給電網企業帶來的的利潤占比很大,將不會體現在輸配電成本里,并將有相應的監管模式。“以后國資委對我們的考核和監督方式也會改變。”國網相關人士介紹。